立法院经济委员会

历史官职

6*6*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经济方面的法律案。

词语分解

  • 立法的解释 国家权力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
  • 委员会的解释 1 2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权力的政府机构贸易委员会3 被指示去完成某项职责或执行某项信托责任的一级组织机构

历史官职推荐:慰表

文书名。宋朝,凡皇亲亡故,皇帝或皇太后等持服期间,官员撰表文安慰皇帝或皇太后等,称为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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