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承政厅

历史官职

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一部总汇之事,凡承办机,考核员,编存文卷,筹核经费各事皆属焉。辖机要、文牍、会计、庶务四科及递折处、电报处。置左、右丞各一人,员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各四人。

词语分解

  • 民政的解释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历史官职推荐:十二部

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 以后尚书省所辖机构的总称。周书 ·李彦传: “文帝大统 十二年,省 尚书三十六曹为十二部。”其中包括计部、吏部、兵部、虞部、蕃部、民部等。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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