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金局

历史官职

采金局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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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金机构。北洋政府为解决铸币材料,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六月设置,属财政部。依照同年八月十一日公布《财政部采金局暂行章程》规定,设总办一人,技师若干人,文牍主任和调查主任各一人。后以收效没有把握,于次年五月十日裁撤,以其事并归农商部。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十二月六日,农商部呈准公布《采金局章程》,规定在吉林、黑龙江两省设置,分别称吉林采金局和黑龙江采金局,各设局长、副局长一人,技师若干人,局内分股办事。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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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东汉名义上属少府,掌宫中币帛金银诸货,有令、丞主之。 官署名,掌宫中币帛金银等货物。其长官称令,有丞一人,属员十九人。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段颎传:“勅中藏府调金钱綵物,增助军费。”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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