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道监察御史

历史官职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湖广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坐道,不理本道之事,乃空衔。至是,则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按省分道,设湖南、湖北二道,遂废。

词语分解

  • 湖广的解释 指湖北与湖南。原为明朝省名元代的湖广还包括了两广,明代则不包括,但仍用旧名
  • 御史的解释 1 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纠察的官吏御史前书。——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2 又顾召赵御史。御史诣学宫。—— 清· 张廷玉明史3 又御史齐康。

历史官职推荐:史

官名。西周设置,永盂铭文有史一官见文物1972年第1期,似为诸侯之史,字左侧是渊字初文。周礼·地官之属有泽虞,掌国泽之政令,此职可能与史相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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