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事官
历史官职
职事官怎么写好看
官职统称。隋、唐、宋指居曹而有执掌的官员。唐朝,三公及省、台、寺、监、卫府、东宫、王国、州县、镇戍等官为职事官。北宋前期,省、部、寺、监之官多为寄禄官,而以差遣为职事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复行唐制。
有实际职务的官员,与散官相对而言。参见“散官”。
词语分解
- 职事官的解释 执掌具体政务的官吏。新唐书·陆贽传:“桉甲令有职事官,有散官,有勋官,有爵号。其赋事受奉者,惟职事一官。” 宋 叶梦得 石林诗话卷中:“京师职事官,旧皆无公廨,虽宰相执政,亦僦舍而居。”
- 职事的解释 1 ∶职务2 ∶旧指职业3 ∶职务内的事情勤于职事
- 官的字典解释 官 guān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官吏
历史官职推荐:太医院丞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衙门,置院丞一人,佐院令掌院事。二十二年,复改丞为院判,正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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