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御史处

历史官职

即“稽察宗室御史处”。


名。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置,又名稽察宗人府衙门,属都察院。以宗室御史二人兼管,一人掌印,一人协理,下设经承三人,掌稽察宗人府事务。其稽核内容,包括每月两次银库钱粮册籍的注销;每年春秋两季察核盛京将军颁发的宗室觉罗红白事银两数目。

词语分解

  • 宗室的解释 1 ∶同一宗族的贵族,指国君或皇帝的宗族魏将相宗室宾客满堂,待公子举酒。——史记·魏公子列传2 ∶宗庙

历史官职推荐:都司工

官名。战国置。掌都邑工程营造的工官之长。古玺汇编第八五号: “平阴都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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