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窑监督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朝工部所属琉璃窑主官。掌窑事。顺治(1644—1661)初以汉司官一人充任。康熙元年(1662)改设满、汉各一人,由工部堂官委派司员兼充,每年一更代。
官名。清置,属工部,掌琉璃器具的制造及供宫廷工程之用。满汉各一人,由工部司员中差委,任期一年。
词语分解
- 琉璃的解释 巴利语 veluriya或梵文俗语verulia的译音。用铝和钠的硅酸化合物烧制成的釉料,常见的有绿色和金黄色两种,多加在粘土的外层,烧制成缸、盆、砖瓦等。亦指琉璃灯座一盏琉璃
- 监督的解释 1 ∶察看并加以管理监督干活2 ∶从事监督工作的人
历史官职推荐:处置使
使职名。唐玄宗以后,采访、观察、都统等使加“处置”,赋予处理、决断权。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初置采访处置使,以御史中丞卢绚等为之,肃宗乾元元年758改为观察处置使。肃宗乾元元年758李峘除都统淮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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