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财务、田亩、粮租、契税、杂税及盐务等事。
官署名。北宋钦宗靖康元年 1126 四月置,隶尚书省,掌讨论朝廷旧法得失。以宰相、执政提举,侍从官为参议,又设检讨官,下分六房分头讨论。五月即罢。 官署名。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四月置,掌讨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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