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课司大使

历史官职

官名。明置,掌收宣课的税。明制,以在京所设官店为宣课司,以大使掌其税收,称宣课司大使,从九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宣课司大使》。


官名。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使,于正阳门外、正阳门、家湾、卢沟桥设宣课司各一,掌商税之事。分别设大使一人主管,秩从九品。

词语分解

  • 大使的解释 一国政府派往另一国政府的最高一级常驻外交代表,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

历史官职推荐:主父

君主之父。战国时赵武灵王传位给其子赵惠文王,而自称主父。史记·赵世家:“二十七年五月戊申,大朝于东宫,传国,立王子何以为王”,“是为惠文王”“武灵王自号为主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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