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议校尉

历史官职

正议校尉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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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东汉孙策置。以纮任之,与长史张昭并参谋议,地位很高,常一人随策征伐,一人主持留守事务。见《三国志·张纮传》。


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参谋议,或随军征伐,或主持留事务。《三国志·吴书·张紘传》:“孙策创业,表为正议校尉,从讨丹杨。”注:“《吴书》曰:紘与张昭并与参谋,常令一人居守,一人从征讨。”

词语分解

  • 正议的解释 1.公正的言论。左传·昭公三年:“二子曰:‘吾不可以正议而自与也。’”汉书·朱博传:“初, 哀帝 祖母 定陶太后 欲求称尊号,太后从弟 傅喜 为大司马,与丞相 孔光 、大司空 师丹 ,共持正议。” 宋 司马光 论横山疏:“邻人窃己之财,己以正议责之可也。” 章炳麟 序<革命军>:“然自 乾隆 以往,尚有 吕留良 、 曾静 、 齐周华 等持正议以振聋俗,自尔遂寂泊无所闻。”2.谓秉正发表议论。后汉
  • 校尉的解释 军职名。据史记, 秦 末起义军中已有此职。项羽本纪载: 项梁 “部署 吴中 豪杰为校尉、候、司马。”又张耳陈馀列传载: 陈胜 “以 张耳 、 陈餘 为左右校尉。” 汉 代始建为常职,其地位略次于将军,并各随其职务冠以各种名号。掌管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长官,亦有称校尉者。 隋 唐 以后迄 清 为武散官之号,地位逐渐降低。 明 清 之际也称卫士为校尉,其地位尤低。参阅通典·职官十六、续通典·职官十六

历史官职推荐:六政书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天将、朝将的属官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政书。虽有六部之名,实际上仅为办理文书,事务的工作人员。太平天国伪官执照及伪印清册中即有永忠天将吏政书、坚忠天将兵政书、刚强朝将礼政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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