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礼制;二、祀典行政;三、祠庙;四、宗教;五、褒扬节义,整饬风俗;六、保存古迹。司的主官为司长,下设佥事、主事。次年礼俗司撤销,并其职于民治司。国6*民6*党政府时期复置礼俗司于内政部,以司长为主官,司内分置第一至第三科,设科长、科员以办理事务。
官名。辽朝袭唐制置。司经局官员,与太子正字共掌典校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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