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发稽察处

历史官职

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由户部司务厅及督催所改设,隶承政厅。掌收发京内外各项公文函件,督催各办理文件和查核销号事,并管理本部一切杂项事务。设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处内分置京文股、外文股、督催股、庶务股以分理各务。

词语分解

  • 收发的解释 1 ∶收进和发送公文、信件收发室2 ∶做收发工作的人他是位老收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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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明朝南京大理寺的省称。因与北京大理寺相别,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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