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衙门章京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职官。咸丰十一年(1861)设。分为四种:总办章京,满、汉各二人,掌承发庶务、帮办章京,满、汉各一人,掌赞佐总办之职。章京,满、汉各七人; 额外章京,满、汉各八人; 掌各股之事,并分班轮流值宿。章京的品级与升补,按衙门官职办理。光绪二十七年(1901)撤。

词语分解

  • 总理的解释 1 ∶某些国家的政府首脑2 ∶总理大臣的简称。议会政府的行政首脑3 ∶某些政党的领导人4 ∶全面主持管理
  • 章京的解释 官名。清代军机处及总理衙门办理文书的官员军机章京。——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历史官职推荐:所长

官名。清末新设机构以所为名者,其长官称所长。如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下设看守所,即以所长为长官。详见“看守所所长”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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