缮珍司
历史官职
缮珍司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管领怯怜口总管府改立,隶徽政院,领上都、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仁宗延祐六年(1319)升徽仪使司。七年,复为缮珍司。英宗至治三年(1323),改为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
官署名。元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改管理怯怜口总管府置,隶徽政院,秩正三品。领上都、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延祐六年(公元1319年)升徽仪使司。次年仍为缮珍司。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改为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
词语分解
-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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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6*民6*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教育局,将社会局办理的教育文化事项,划归该局主管,主官为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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