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造监督

历史官职

织造监督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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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见“织造”。


官名。清沿明制,设织造监督(也称织造),派驻江宁(南京)、苏州、杭州等地,明代由宦官充任,清代从内务府官员中选派,在驻地为钦差官,与地方最高长官平行。掌供应宫廷及公用丝织物,对内廷任务有专奏权。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织造》、《历代职官简释·织造监督》。

词语分解

  • 织造的解释 1.织作绸、布、呢绒等之总称。亦借指纺织工业。 孙中山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政府当与人民协力,共谋农业之发展,以足民食;共谋织造之发展,以裕民衣。”2.官名。 明 清 两代于 南京 、 杭州 、 苏州 各地设立专局,掌管织造各项丝织品,供皇室之用。 明 于三处各置提督织造太监一人。 清 沿用此制,但不用宦官,改用内务府人员,称织造。 清 刘献廷 广阳杂记卷一:“ 明世宗 命内臣 苏 杭 织造
  • 监督的解释 1 ∶察看并加以管理监督干活2 ∶从事监督工作的人

历史官职推荐:外府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外府上士佐官,员二人,正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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