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府御史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雍正二年(1724)设,四人,十三年省。乾隆三年(1738)复置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词语分解
- 内务的解释 1 ∶一国内部的事务。旧指宫廷内的机要事务2 ∶集体生活室内的日常事务整理内务
- 御史的解释 1 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纠察的官吏御史前书。——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2 又顾召赵御史。御史诣学宫。—— 清· 张廷玉明史3 又御史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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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唐高宗上元二年675改崇贤馆置,设学士、直学士,无常员,缺则以太子庶子领馆事。肃宗乾元758—760初,以宰相为学士,总馆事掌经籍图书,教授生徙。德宗贞元八年729以前隶属不定,时隶门下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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