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提督衙门
历史官职
官署名。清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北洋海军建成,遂于威海卫设立海军提督衙门,设提督一人为长官,总领北洋海军舰队。舰队编为左、右翼、中翼、后翼四队。以总兵二人分任左、右翼长,兼管中军,并各分管一铁甲战舰。以副将五人分任五快船管带。参将四人,除提标中军参将一人负责全军粮饷,提标管轮参将一人负责全军轮机事务外,另外参将二人分任快轮、快船管带。后军中诸小舰均以游击、都司为管带,由守备带领鱼雷艇。总兵以下各官均驻舰上,不另设官署,各舰人员按等级派官委任。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判刑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刑部长官,以御史知杂以上或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刑部尚书为刑部长官,遂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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