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作院
历史官职
都作院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宋朝于各重要州府置,掌制造军器等物。初隶军器监,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并入军器所。
官署名。1、宋朝的军械制造所。《宋史·职官五·军器监》:“建炎三年,诏军器监并归工部,东西作坊、都作院并入军器所。”
2、金朝各州的罪犯拘禁所。被拘禁的罪犯,或使之磨甲,或使之作土工。见《说郛》卷八六。
词语分解
- 都作院的解释 1. 宋 代制造军械的地方,隶属工部军器所。宋史·职官志五:“南渡置御前军器所。 建炎 三年,詔军器监併归工部,东西作坊、都作院併入军器所。”2. 金 代各州囚犯服役之所。 宋 宇文懋昭 大金国志·科条:“拘役之处,逐州有之,曰都作院,所徒之人,或使之磨甲,或使之土工,无所不可。”
- 院的字典解释 院 yuàn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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