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

历史官职

名。元朝置,秩正四品,掌常州、湖州二路茶园户二万三千,采种茶叶,供应内府。隶宣徽院。设于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辖七提所,每所设正、同、副提领各一员,掌九品印。


官署名。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属宣徽院,统提领所十三处。十六年升都提举司,秩正四品。又别置平江等处榷茶提举司,掌岁供御茶。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罢平江提举司,并其职于本司。掌常湖二路茶园户三万三千余,采摘茶芽,以贡内府。设提举一人为主官,以达鲁花赤一人监督,下设同提举。

历史官职推荐:诸署长

汉代少府中的属官有诸署长。西汉有曲台署长,据后汉书·百官志三所载有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各一人,丙署长七人都由宦者担任。本注:“各主中宫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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