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三省总督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末东北地方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改奉天、吉林、黑龙江特别行政区为行省,始置。由盛京将军改设,一人,从一品,钦差大臣。掌三省民政财政,并兼三省将军事务。宣统二年(1910) ,兼奉天巡抚

词语分解

  • 总督的解释 1 ∶明初在用兵时派往地方巡视监察的官员;清朝始正式成为地方最高长官,一般管辖两省的军事和政治,也有管三省或只管一省的总督胡宗宪。——明史2 ∶英法等国派驻殖民地的最高统治官员加拿大总督3 ∶英国国王派驻自治领的代表

历史官职推荐:司膳使

使职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改御食使置。 官名。唐有御厨使,五代后梁时改称御厨使五代会要卷二十四作“御食使”为司膳使,后唐复旧。参见“御厨使”。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东三省总督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