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书枢密院事

历史官职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枢密使曹彬随太宗征太,始以枢密直学士石熙载枢密院事,为枢院代理长官,后用为次官。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签书枢密院事。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罢。哲宗元祐三年(1088)复置,后定为从二品。辽朝北、南枢密院分设签书北、南院枢密使事,位在同知枢密使事下。金置于枢密副使下,员一人,正三品。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设枢密院,始置一员,后定置二员,正三品。


官名,简称“签书”,见“签书”条。

词语分解

  • 签书的解释 1.签字署名。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二:“凡文书非与长吏同签书者,所在不得承受施行。” 宋 苏辙 乞定差管军臣僚札子:“右丞 许将 既随众签书进拟,而復论奏其不便,因此进拟文字,为圣旨所却。”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二:“往时执政签书文字,卒著帽衣盘领紫背子,至 宣和 犹不变也。”2.官名。 宋 代枢密使的副官,掌管办理军事文书事宜。本作“签署”, 宋 人因避 英宗 赵曙 讳,改作“签书”

历史官职推荐:尸禄

官吏食其禄而不尽其职,在其位而不治其事者叫做尸禄。三国志·魏书·曹植传:“夫论德而授官者,成功之君也;量能而受爵者,毕命之臣也。故君无虚授,臣无虚受;虚授谓之谬举,虚受谓之尸禄,诗之‘素餐’所由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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