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三部检法司
历史官职
官署名。金朝置,属尚书省。主管兵、刑、工三部法律事宜。设司正二员掌披详法状,秩正八品;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秩从八品。兴定二年(1218)曾增设知法、掌法等职,四年罢。
官署名。金代于工部设右三部(兵、刑、工)检法司,设司正二人,正八品,掌披详法状;检法二十二人,从八品,掌检察各司执法案牍文字之事。
词语分解
- 法司的解释 1.古代掌司法刑狱的官署。魏书·甄琛传:“復仍踵前来之失者,付法司科罪。”隋书·赵绰传:“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杀6*人,岂得不关臣事。”2.指司法官吏。 宋 范公偁 过庭录:“法司具条白之,不许竚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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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清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国子监算学设教习二人,教授算法中线面体三部,为一年课程;七政为二年课程。学生每季小试,年终大试,由算学会同钦天监考试。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算学改隶钦天监,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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