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部尚书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从一品,特简。掌总理部务,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尚书。
官名。清末置,为巡警部的长官,见“巡警部”。
词语分解
- 巡警的解释 旧指警察
- 尚书的解释 1 ∶中国古代官名。执掌文书奏章。作为官名,始置于战国时,或称“掌书”。秦为少府属官,汉武帝提高皇权,因尚书在皇帝左右办事,地位逐渐重要。后各朝均有设置,清代相沿不改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三国蜀· 诸葛亮出师表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后汉书·张衡传2 ∶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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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名。战国秦置。军爵之一。商君书·境内:“军爵,自一级已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士。” 春秋时隶属于战车的战斗步兵。即“步卒”,见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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