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

历史官职

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隶云南行省。置于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茫部(今云南镇雄北)四路军民政务。置宣慰使同知、副使等职。

词语分解

  • 乌撒的解释 古代西南少数民族,居住在今 云南省 。 元 陈旅 题蒙泉<吏隐图>诗:“ 世皇 昔日收 云南 ,鲸鯢伾伾手所戡。 乌蒙 、 乌撒 腹心地,不有军府谁其监?”
  • 宣慰司的解释 元 置宣慰使司,管理军民事务,分道掌管郡县,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 明 清 时不设于内地,而独存于土司。参阅文献通考卷六十、 瞿蜕园 历代职官简释。

历史官职推荐:景科

丙科。汉朝考取官吏分甲、乙、丙等科,唐朝讳“丙”,改“丙”为“景”。汉书·匡衡传:“射策甲科,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唐人颜师古注曰“汉书·儒林传岁课甲科为郎中,乙科为太子舍人,景科补文学掌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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