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僧官名。辽于上京、燕京置僧录,主管佛教事务,以僧人为之。金设于路,理决僧尼辞讼。元沿置,为路僧录司的主官,其下有僧判。
①私家之吏。战国、秦汉均有。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 黥妾爰书,“某里公士甲缚诣女子丙,告曰: ‘某里五大夫乙家吏。”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 “宋昌以家吏从高祖起山东。”②皇太后、皇后、太子官属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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