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会司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僧人。长官为僧会。清沿明制未改。
唐、明、清在县设立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清史稿·职官三》:“府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州僧正司僧正,县僧会司僧会各一人。”参看《明会典·僧录司》。
词语分解
- 僧会的解释 管理一县僧尼事务的僧官。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直省僧官,府曰僧纲,州曰僧正,县曰僧会。”
-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
官名。清置,为神乐署的正副长官,见“神乐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