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会司

历史官职

僧会司怎么写好看

僧会司怎么写好看

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僧人。长官为僧会。清沿明制未改。


唐、明、清在县设立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清史稿·职官三》:“府僧纲都纲、副都纲,州僧正司僧正,县僧会司僧会各一人。”参看《明会典·僧录司》。

词语分解

  • 僧会的解释 管理一县僧尼事务的僧官。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直省僧官,府曰僧纲,州曰僧正,县曰僧会。”
  •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

历史官职推荐:神乐署署正、署丞

官名。清置,为神乐署的正副长官,见“神乐署”。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僧会司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