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秘书处

历史官职

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置,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八至十六人,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书记官若干人。处内分设三科:总务科,掌关于铨叙、印铸、文书收发保管、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事项;机要科,掌关于委员会议记录及文书编制事项,关于机要文件的撰拟及保存事项,典印信;撰拟科,掌关于法令和函牍的撰拟事项。各科事务分股办理 事务的分配,由秘书长秉承常务委员定之。国民政府改为五院制后废。

词语分解

  • 国民的解释 1 2 全国民众3 今指取得一国国籍的人,即该国国民

历史官职推荐:中京大内都部署司

官署名。辽朝置。负责管理中京宫城、陵寝、宗庙等事。置都部署、副部署等职。 官署名。辽置,属南面京官。设中京大内都部署、副部署,掌中京大内防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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