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各级审判厅的设废、辖区变更,稽核检察事务,以及各类案件的统计上报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 一人,二等科员一至四人。
行政院直辖机关。国6*民6*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设置,掌协调水陆运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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