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负责戍防的军吏。《水经·河水注》引《古本竹书纪年》:“魏襄王十七年。邯郸命吏大夫奴迁于九原,又命将军,大夫,适子戍吏皆貉服。”
民国军制,中级军官曰校,分上校、中校,少校三6*级。 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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