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镇都军司

历史官职

名。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掌军差役,巡捕盗贼,总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见《金史·百官三》。

词语分解

  • 府镇的解释 唐 代在西域设都护府、都督府及四镇 龟兹 、 于阗 、 碎叶 、 疏勒 。泛称府镇。 唐 崔融 拔四镇议:“自 建武 至於 延光 ,三絶三通,至 唐太宗 方事外讨,復修 孝武 旧跡,并 南山 至於 葱岭 为府镇,烟火相望焉。”
  • 军司的解释 官名。职为监军。晋书·闵王承传:“ 敦 寻构难,遣参军 桓羆 説 承 ,以 刘隗 专宠,今便讨击,请 承 以为军司,以军期上道。” 唐 韩愈 论变盐法事宜状:“检责军司军户,盐如有隐漏,并準府县例科决。”

历史官职推荐:泛阶

官制用语。指北魏时因战事胜利、新帝即位或立太子等而晋升全部或一部分官员的品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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