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大臣

历史官职

民政大臣怎么写好看

民政大臣怎么写好看

见“民政部尚书”。


官名,清朝置,掌主版籍,整饬风教,绥靖黎物,以奠邦治。副大臣佐之。民治,掌编审户口,兼保息乡政。警政,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疆里,掌经界图志,审验官民土地。营缮,掌陵寝工程,修治道路,并保古蹟祠庙。生,掌检医防疫,建置病院。所辖:豫审所、路二局,俱选择官员分别管理。见《清史稿·职官六》。

词语分解

  • 民政的解释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 大臣的解释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赵王与大将军 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历史官职推荐:崇文馆大学士

官名。辽朝南面官,崇文馆官员,所掌不详。韩延徽,太祖时为崇文馆大学士。辽史·韩延徽传 官名。辽置,属南面朝官,太祖时韩延徽曾任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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