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名。国6*民6*党政府中央各部,其有出外视察之必要者,设有督察,有时称为视导。如粮食部即置督察四至六人。参见“视察”。
官名。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始置为馆职,以他官兼任,掌编修史籍。任职期满,非有特恩不许带职补外。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减磨勘三年,罢所带职。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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