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俸

历史官职

加俸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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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官员升赏方式之一。明制,官员有政绩者可以加俸,《明史·唐龙传》记唐龙“登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进士,除郯城知县,御大盗刘六,数败之,加俸二等。”清制,官员升秩后即行加俸,亦有少数升秩后仅更新顶带花翎而不加俸者,亦有额外加给俸银者,如同治时恭亲王奕訢加给双俸。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加俸与进级同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三等。(2)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6*6*政府在抗日战争时期规定:公务员因考绩应晋级而无级可晋者,予以加俸,其具体规定如下:一、已晋升至各该官等最高级的人员,简任职给予年功加俸;荐任、委任职给予简任、荐任待遇;二、已晋至各该职务最高级的人员给予年功加俸。年功加俸每年以一次为限。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熟状

文书名。宋朝,中书遇事奏对,以白纸撰状,宰相押字,执政列具姓名,经皇帝亲阅,于状尾加盖御宝,并批“依”字,然后降外施行,称为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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