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关监督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 (1645) 设,为北新关之主官。关位于杭州仁和县芳林乡。掌理征纳货税、船料及牲畜税。曾先后由两浙盐运使、杭州织造兼充。兼充者同时兼管工部南新关。乾隆五十八年 (1793) 改归浙江巡抚兼管。

词语分解

  • 监督的解释 1 ∶察看并加以管理监督干活2 ∶从事监督工作的人

历史官职推荐:用事

①掌管某一职事。曶鼎铭:“曶,令汝更乃祖考司卜事,锡汝用事。”②当权,执国政。战国策·赵策四:“赵太后新用事。”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北新关监督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