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坊署令丞

历史官职

官名。唐初有甲铠,贞观六年(公元632年)改为甲坊署。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甲胄 、綅绳、筋角、杂作及工匠。所属有监作二人,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宋不置,金亦于军器监置甲坊署,设令、丞、直长。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废。

词语分解

  • 甲坊的解释 1.古时制造铠甲的作坊。北史·王峻传:“詔决鞭一百,除名配甲坊,蠲其家口。”资治通鉴·梁元帝承圣三年:“帝怒,於是 裴 ( 卢裴 ) 庶 ( 李庶 )及尚书郎中 王松年 皆坐谤史,鞭二百,配甲坊。” 胡三省 注:“甲坊,造甲之所。”续文献通考·兵十四:“﹝ 辽圣宗 统和 ﹞四年三月,詔 平州 节度使 达里库 甲鎧闕,取於 显州 之甲坊。”2.指甲坊署。新唐书·百官志三:“总署二:一曰弩坊,二曰甲

历史官职推荐:直事小史

官名,为郡县小吏,汉置,掌杂务,随事所遣,有固定职事者称直(值)事小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注:“汉官曰: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甲坊署令丞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