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河渠案
历史官职
官署名。宋初置,领河渠之事。仁宗嘉祐三年(1058)废,其职归都水监。
词语分解
- 三司的解释 1.指三公。后汉书·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 李贤 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晋 陶潜 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 渊明 从父太常 夔 尝问 耽 :‘君若在,当已作公不?’答云:‘此本三司人。’” 唐 张说 和丽妃神道碑铭:“故坐而论教,则位比三司;动而具赡,则仪型六列者矣。”参见“ 三公 ”。2. 唐 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主理刑狱。新唐书·
历史官职推荐:多寇
官名。殷朝置。武官,主征伐。殷虚书契续编卷三第二二片: “癸酉卜, 贞, 乎 呼 多寇伐方”。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三司河渠案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