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抚司同知

历史官职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位安抚使之下,协安抚使掌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安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六品。有自己所辖之士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

词语分解

  • 安抚的解释 安息、抚慰发怒或焦虑的人
  • 同知的解释 1.共知。庄子·知北游:“不形之形,形之不形,是人之所同知也。”2.犹参佐。北齐书·高隆之传:“仪同三司 崔孝芬 以结婚姻不果,太府卿 任集 同知营构,颇相乖异, 瀛州 刺史 元晏 请託不遂,前后构成其罪,并诛害之。”3.官名。称副职。 宋 代中央有同知阁门事、同知枢密院事,府州军亦有同知府事、同知州军事。 元 明 因之。 清 代唯府州及盐运使置同知,府同知即以同知为官称,州同知称州同,盐同知称

历史官职推荐:都副将

官名。北魏前期置。统兵,地位在都将之下。魏书 ·周观传:“观以军功进为都副将,镇方中。”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及二十三年职员令皆未载。 武官名。北魏诸镇均置都副将,为都大将的副职,亦往往加持节、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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