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光禄大夫

历史官职

官名。三国置。《三国志 ·放传》:“正始元年(240),更加(刘)放左光禄大夫,()资右光禄大夫,金印紫,仪同三司。”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以示优崇,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亦常用为卒后赠官。无职掌。西晋时假金章紫绶,禄赐、班位、冠帻、车服、佩玉、置吏卒及诸所赐给与“特进”同。二品。其以为加官者,唯章绶、禄赐、班位而已,不别给车服吏卒。卒赠此位者,如本已有卿官,不复重给吏卒,其余皆给。光禄大夫在汉朝属光禄勋,魏、晋时地位提高,不复属之,南朝时仍属光禄勋。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十六班,位在金紫光禄大夫上,加开府仪同三司者,升为十七班,置官属同三公二品,秩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一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二品,北齐仍二品,北周正八命,亦在金紫光禄大夫上。隋初定为正二品,炀帝大业三年(607)降为从二品。唐初沿之,太宗贞观(627-649)后,唯设光禄大夫,不分左右。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分光禄大夫为左、右两阶,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称为正奉大夫。参见“光禄大夫”。


官名,三国魏置,仪同三,作为在朝显职加官用。也作为年老退休或死后赠官用。《三国志·魏书·刘放传》:“正始元年,更加放左光禄大夫,资右光禄大夫,金即紫授,仪同三司。”其后,魏、晋、南北朝、隋唐宋皆沿置。见《晋书·职官志》、《隋书·百官志·上、中、下》、《旧唐书·职官一·勋官》。

词语分解

  • 大夫的解释 古代官名。西周以后的诸侯国中,国君下有卿、大夫十三6*级,“大夫”世袭,且有封地。后来大夫成为一般任官职者的称呼孤之过也,大夫何罪。——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历史官职推荐:手力

宋朝县役名。分隶县令、县主簿、县丞。掌追催赋税及城郭征科。多以第二、第三等户充当。 公人名。宋县役之一,分隶于县令、主簿和县丞,掌追催赋税公事,兼催城郭征科。一般差第二、第三等户充任。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左光禄大夫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