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一行事务

历史官职

官名。南宋御营使司宣抚司等机构属官,掌分管军务,或指挥诸军作战。其下有同提举一行事务,职掌略同。


南宋军职。置于御营使宣抚使司等统兵机构,辅助长官理司内事务,甚至代管军务,指挥诸军作战。其地位略低者称为同提举一行事务。

词语分解

  • 提举的解释 1.提而举之。陈书·徐陵传:“ 陵 以 梁 末以来,选授多失其所,於是提举纲维,综覈名实。”2.提拔荐举。 唐 白居易 姚侍御见过戏赠诗:“东臺御史多提举,莫按金章繫布裘。”3.掌管。 宋 苏轼 上神宗皇帝书:“臣顷在 陕西 ,见刺义勇提举诸县。” 清 叶廷琯 吹网录·石林公历官年月:“以龙图阁学知 汝州 ,寻免,提举 洞霄 。”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四节:“ 蔡京 入
  • 事务的解释 1 ∶指具体的事情说她特来叫她的儿媳回家去,因为开春事务忙,而家中只有老的小的,人手不够了。——祝福2 ∶行政杂务;总务事务工作

历史官职推荐:发审处

清末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与内外城工巡局的内部机构。均沿五城理讼之例,掌审理诉讼案件。其中有关民事的重要案件须随到随结。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改为内外城预审厅。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提举一行事务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