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火器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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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火器营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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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内城者。包括枪营,营兵为鸟枪护军,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 炮营,营兵为炮甲,共八百八十人。设翼长一人,翼长营总一人,营总三人,鸟枪护军参四人,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分掌训练之事。

词语分解

  • 内火的解释 1.内热。 唐 孟郊 路病诗:“飞光赤道路,内火焦肺肝。”再生缘第二一回:“太后娘娘内火已散,再服一剂,须要参汤应用,以候宿食下来。”2.指世俗人炽热的欲望。 唐 鲍溶 宿悟空寺赠僧诗:“朝光畏不久,内火烧人情。”1.禁止野烧;禁火。周礼·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以三月本时昬心星见于辰上,使民出火;
  • 营的解释 营 (營) yíng 军队驻扎的地方,借指按编制集体生活的地方: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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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即秘书省著作局,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著作局。 官署名,为著作局之改名。详见“著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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