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积抽分竹木局

历史官职

名。明朝设置于北京的商业税务机构,设大使、副大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词语分解

  • 木局的解释 元 代督管木工的机构,属工部。元史·百官志一:“木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直长一员。董攻木之工。 至元 十二年始置。”元史·铁哥传:“詔赐第於 大明宫 之左,留守 段圭 言:‘逼木局,不便。’帝曰:‘俾居近禁闥,以便召使。木局稍隘,又何害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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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见“太仓署令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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