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掌印给事中
历史官职
官名。明朝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之中掌印者。洪武六年(1373)设六科给事中,每科二人,并铸各科给事中印,推各科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改设各科都给事中,遂罢。清朝为都察院所属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印给事中之统称。
词语分解
- 六科的解释 1. 唐 宋 时科举取士的六种科目。 唐 六科为:明经、进士、秀才、明法、明书、明算。 唐 刘肃 大唐新语·釐革:“ 隋煬帝 改置明经、进士二科。国家因 隋 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并前为六科。” 宋 景德 天圣 时,其六科为:一、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二、博达坟典,明于教化;三、才识兼茂,明于体用;四、详明政理,可使从政;五、识洞韬略,运筹决胜;六、军谋宏远,材任边寄。 绍兴 年
- 给事中的解释 1 官名。秦汉为加官,晋以后为正官。明代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并监察六部,纠弹官吏给事中戴凤翔。—— 清· 张廷玉明史2 又给事中钟宇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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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宋朝京东、京西、河北、陕西、河东及淮、浙诸路转运司皆置,为转运使副贰。不设正使处,或置二员。选朝官以上充任。辽朝转运使司所置,为南面财赋官。金朝为正五品,居转运使、同知转运使下。 官名。宋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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