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历史官职

市公安局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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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属局之一。6*6*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公6*安事项,消防事项,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保甲事项,兵役事项,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均不设公6*安局或警察所,关于公6*安局掌理事项,分别由首都警察厅或省会警察机关掌理之。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一月以后,市公6*安局改称为警察局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同知贡举

官名。宋朝礼部试置, 佐知贡举主持考试。皆临时差官,以防事先请托。 官名。宋置,为权知贡举的副职,见“知贡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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