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司佥事

历史官职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武职。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系土官官宣抚司之职官。正六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

词语分解

  • 宣抚的解释 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处置事宜,称为“宣抚”。宣和遗事后集:“ 徽宗 詔 童贯 復行宣抚 云中 等路。”续资治通鉴·元泰定帝泰定二年:“九月,戊申朔,分天下为十八道,遣使宣抚。” 吴玉章 辛亥革命:“而 清 朝政府也吓得手忙脚乱,刚调用 岑春煊 入 川 宣抚,又下令 端方 派兵镇压。”
  • 佥事的解释 1.官名。 金 置按察司佥事。 元 时诸卫、诸亲军及廉访、安抚诸司,皆置僉事。 明 因之,都督、都指挥、按察、宣慰、宣抚等,皆有僉事。 清 初沿用, 乾隆 时废。元典章·刑部·枉勘死平民:“安抚司僉事 朱国楨 枉勘平人 谢二六 身死,虽无招承,其始谋情节,众证明白。” 清 黄宗羲 明夷待访录·兵制三:“ 有明 武职之制……平时有左右都督、都指挥使、指挥使,各係以同知、僉事及千户、百户、镇抚之级。

历史官职推荐:绣锦营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所辖为画工与男绣工,掌画壁画与刺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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