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北湖南道提刑按察司

历史官职

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置潭州路(后改名天临路,今湖南长沙),监治潭州、衡州道州永州、郴州、全州、宝庆、武岗、桂阳等路。设使、副使等,隶江南行台。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参见“提刑按察司”。

词语分解

  • 岭北的解释 1.山的北面。 唐 杜牧 秋晚怀茅山石涵村舍诗:“云暖採茶来岭北,月明沽酒过溪南。”2.特指 五岭 以北。 晋 嵇含 南方草木状·水松:“水松,叶如檜而细长,出南海。土产众香,而此木不大香,故彼人无偑服者。 岭 北人极爱之。” 唐 韩愈 次同冠峡诗:“无心思 岭 北,猿鸟莫相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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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本路人匠诉讼,隶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受詹事院札。置提领、同提领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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