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社局
历史官职
郊社局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唐朝于两京置。宋朝东京亦置,掌四郊坛壝之事,隶太常寺。仁宗嘉祐元年(1056),置郊社局令一员。
官署名。隋唐有郊社署,属太常寺。宋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于太常寺置郊社局,以郊社令为主官。掌巡视四郊及社稷的坛壝,负责扫除,祭祀时则检视牺牲。
词语分解
- 郊社的解释 1.祭祀天地。 周 代冬至祭天称郊,夏至祭地称社。礼记·中庸:“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 朱熹 集注:“郊,祭天;社,祭地。” 明 刘基 上陵诗:“郊社既虔,宗庙孔威。”参见“ 郊祀 ”。2.古代祭祀天地之处。书·泰誓下:“郊社不修,宗庙不享。”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大内西右掖门外街巷:“街西尚书省东门,至省前横街,南即御史臺,西即郊社。”
- 局的字典解释 局 jú 部分:局部
历史官职推荐:上京留守司
官署名。辽朝为南面官,会同元年938,皇都更名上京,置留守司,统领上京军民政事,治临潢府今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南。置留守行临潢府尹事、副留守、判官、推官等职。金朝于熙宗天眷元年1138在会宁府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郊社局历史
公众号
赞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