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股主任

历史官职

乡、镇公职人员。6*6*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民政事项。下设干事。

词语分解

  • 民政的解释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 主任的解释 职位名称。机构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系主任办公室主任计委主任居民委员会主任

历史官职推荐:司农少卿

官名。北魏为“大司农少卿”省称。北齐为司农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历代沿置,亦称“司农寺少卿”。隋初正四品上,隋炀帝增为二员,改从四品。唐初增为四员,太宗贞观 627—649 减为二员,从四品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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