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官人法

历史官职

晋南北朝任用官员的制度,其时门阀强盛,中央与地方的官员多由州中正所推荐的人员中选任,而中正品评人物分为九等,故称九品官人法,参见“九品中正制”。

词语分解

  • 九品的解释 中国古代官吏的等级。始于魏晋。指把人物分成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北魏时,每品各分正、从、第四品起,正、从又分上、下阶,共三十等。唐、宋时文职同北魏,武职三品起分上、下阶。隋、元、明、清时文武均同,留正、从品,无上、下阶,共十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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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泛称。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以牧羊喻治民,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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