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州的等级之一。唐制为七等州的第二等,宋制为八等州的第二等。参见“望”。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三人不常置,每镇五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承办杂务,由护军官、军需官等差遣。 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军、镇两级,掌理各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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