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卫管理公署

历史官职

名。6*6*政府设置,掌威海卫行政区的行政事务。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十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并于次年五月又加以修正的。《威海卫管理公署组织条例》规定,威海卫管理公署直隶于行政院,设专员一人;署内分设秘书处、总务科、财政科、工务科及公6*安局。公署并设行政会议,其成员包括管理专员、局长、科长及秘书。关于各科、局办事细则,威海卫单行规则,预算决算,整理财政收入,经营市公产及公营业,科局权限争议,管理专员提议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应经行政会议议决。行政会议每月至少开会一次,由管理专员召集并以其为主席。

词语分解

  • 公署的解释 1 2 旧时公务人员办理政事的处所 b3 ∶负责处理国家某方面事务的机关海关公署专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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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南面政令之发布及铨注任命州县录事参军、主簿以下官。始置于世宗天禄四年950 ,兴宗重熙十二年1043,改称中书省。 官署名。辽世宗于天禄四年公元950年置,为南面官最高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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